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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7 13:14:34

12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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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

2001年3月16日凌晨4时16分许,石家庄市长安区育才街棉纺三厂宿舍15号楼西侧墙体被炸塌,但无人员伤亡;

随后,与其相邻的棉三宿舍16号楼发生爆炸,楼房整体倒塌,造成93人死亡,12人受伤;

4时30分,位于长安区建设大街东侧的市建一公司宿舍1号楼发生爆炸,第3单元被炸塌,造成5人死亡,20人受伤;

4时45分,位于新华区电大街13号的市五金公司宿舍楼发生爆炸,第1单元被炸塌,造成10人死亡,6人受伤;

5时许,位于桥东区裕华路民进街12号的一居民二层小楼又发生爆炸,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案发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极为关注。当日,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托,急赴案发现场进行具体指导,要求公安机关调动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手段,想尽一切办法,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受害群众,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迅速侦破此案,抓获罪犯。河北省领导王旭东、钮茂生、赵世居、冯文海、陈来立、张群生、何少存等亲临现场指挥。公安部领导率公安部刑侦局领导和二十余名刑侦技术专家赶到案发现场,实地指挥破案工作。同时,河北省成立了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冯文海为组长的专案督导组,昼夜坚守在指挥部,与办案人员一起分析研究案情和侦查措施,协调解决破案中的实际困难,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河北省公安厅成立了以省长助理、厅长俞定海为组长的专案组并组成了破案指挥部,在紧急处置现场、抢救伤员的同时,组织石家庄市警力实施紧急围堵方案,并对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加强警戒保卫,增加社会巡逻,防止歹徒再次作案。

公安机关迅速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勘查,并组织侦查人员对现场及周围的居民进行深入调查。经过反复勘验现场和对现场提取痕迹物证的分析检验鉴定,确定爆炸使用的炸药为含有硫磺的硝铵类非标准炸药,爆炸物为软包装爆炸装置,引爆方式为火雷管引爆。鉴于5个爆炸现场使用的炸药种类、装置类型、引爆方式完全一致,作案时间又较为集中,且各爆炸点之间爆炸时间间隔与相应距离有明显的对应关系,专案组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的爆炸案,决定并案侦查。

经过参战干警细致的走访调查,于案发当天中午认定,家住爆炸案发生地棉三宿舍1号楼201室的靳如超有重大作案嫌疑。主要依据:一是靳具备作案因素、动机和爆炸技能,且与几个爆炸现场的有关人员都存在矛盾;二是靳具备作案时间;三是靳曾自制过炸药;四是5起爆炸现场的炸点位置均对准了与之有矛盾的特定报复对象。

为尽快抓获靳如超,专案组于3月16日晚,将靳如超的照片、指纹、笔迹上报公安部,在全国刑侦计算机网络中发布。同时,召开紧急电话会议,通报案情,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查控工作。公安部立即向全国发出了缉捕靳如超的A级通缉令,并连夜在全国有关媒体进行广泛刊播。

河北省广大干部群众纷纷行动起来,积极提供破案线索。短短几天时间,全省民警共调查走访群众二百多万人次,发现目击证人二十多名,获取有价值线索五十多条,准确地掌握了靳如超在案发前的活动特点、踪迹和案发后的出逃过程,从而确定了重点抓捕区域,为顺利破案、追捕成功奠定了基础。

鉴于靳如超有大区域长途流窜作案的经历,公安部决定,从2001年3月21日零时开始,在全国开展搜捕靳如超的集中统一行动。在集中统一行动中,河北省公安机关调集一切警力,对本辖区内交通要道和易于藏身的场所进行了地毯式的拉网清查。与此同时,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也积极行动,布下了缉捕爆炸恶魔的天罗地网。

2001年3月23日8时20分,犯罪嫌疑人靳如超被广西北海市警方擒获,警方当场从其丢弃在树丛中的编织袋中,搜出了365克硝铵炸药、34枚雷管等物。3月24日,靳如超被警方押回河北。

“是我搞的爆炸,我早就想炸他们(靳认为跟自己有矛盾的人)了!”被捕后的靳如超,当着前去采访记者的面,毫不掩饰地说。

3月24日,专案组选调有审讯经验的民警,连夜对当日押回的靳如超进行审讯。靳如超对在云南杀人和制造石家庄3·16特大爆炸罪行供认不讳。

靳如超交代,2001年3月9日,他在云南省马关县用柴刀砍死曾与他非法同居过3个月的韦志花后,深感罪行严重,便决定孤注一掷、铤而走险、报复杀人。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靳如超于3月10日乘坐昆明至天津的XW222号航班飞往天津,当天用身份证登记住宿在天津火车站附近的裕辰旅馆608号房间;3月11日上午乘车到达安国市,用身份证登记住宿;3月12日中午,靳如超乘车回到石家庄市郊区,他先从石家庄热电厂旁的管道沟内取出2000年6月前后从鹿泉市抱犊寨附近一采矿点重庆籍打工人员胡晓洪手中购买后藏匿于此的50枚雷管和30根纸捻(导火索),又马上乘车直奔鹿泉市黄壁庄镇北白砂村,找2000年相识的做炸药人王玉顺。

据北白砂村村民王玉顺和郝凤琴交代,2000年四五月间,一个陌生人找上门,提出想买炸药,问了价钱后,说要先弄点试试,如果行买卖就成交,不行就算没事,然后就走了。直到2001年3月12日吃完中午饭的时候,这人突然来了,经过讨价还价,订购了500公斤炸药,约好两天后提货。经辨认,这人就是靳如超。

当晚,靳如超没敢回家,在鹿泉一个果园里躲了一夜。

鹿泉市上庄吉星旅馆老板荣树恒介绍,2001年3月13日上午8时许,一个男人(后在通缉令上认出此人就是靳如超)以天津河西区吴信发的名义登记住宿,洗了个澡后不辞而别。此后,靳如超再次出现在王玉顺家,购买了少量炸药,自己到黄壁庄水库上游一个人迹罕至的山坡上做了爆炸实验。当晚,靳如超住到平山县电厂街财源旅馆。

2001年3月14日上午9时许,靳如超又从平山县赶到王玉顺的炸药制造点,花950元钱买了550公斤炸药,并提出炸药暂时寄存在王玉顺的库房里。因为靳如超要求,提货时别人不能在场,王就把库房的钥匙给了他,让他拉完“货”把钥匙压在门口的砖头底下。当晚,靳如超住到鹿泉市李村镇一个停车场的招待所里。

2001年3月15日上午8时许,靳如超到鹿泉市李村镇附近的公路旁,以拉货为名,租用了李村镇南白砂村个体运输司机张军涛的白色福田客货车。张军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他跟随靳如超从北白砂村村南一废弃厂房的库房中,将外包装标有“鸡饲料”的9整袋、5个半袋“货物”装上车,在运货途中,因靳如超一会儿说要到陈村,一会儿又说去赵林铺,便觉得有点不对劲儿,走到双河村时,就把“货”给他卸在了村北一水闸旁。

之后,靳如超又以拉饲料为名,租用了暂住鹿泉市大河镇贾村刘学海的一辆蓝色三轮摩托车。刘学海告诉记者,他拉着“货”走到石家庄市郊区杜北桥丁字路口附近,因车辆没有牌照不能进市,正巧看见鹿泉市大河镇贾村的王向东开着三轮摩托车从此经过,就上前介绍靳如超租用该车。于是,王向东帮靳如超将“货物”拉到了石家庄郊区前太堡村西一废弃的空房内。

当晚7时许,靳如超在平山县火车站附近租用平山镇东关村刘志华一辆带篷红色三轮摩托车,以找人为名,到鹿泉市北白砂村附近,将藏匿的装有雷管、纸捻(导火索)的包裹取出。20时40分左右,靳如超带刘志华来到前太堡村边废弃的房子里,将9袋“货物”装上车。

刘志华证实,他们拉着“货物”进石家庄市,先到电大街市五金公司宿舍门口西侧放了两袋;接着到民进街12号院胡同口的东南角放了一袋;然后到建设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1号楼楼旁放了4个半袋;剩下的1袋半放在了棉三宿舍19号楼东侧花池旁。然后,靳如超和刘又返回了前太堡村附近的空房处,将剩余的5袋“货物”统统拉到了棉三宿舍19号楼东侧花池旁。因刘志华对石家庄市道路不熟,靳以指路为由,将刘带到石家庄市热电厂附近,告诉了他回平山的路线。

刘志华走后,靳如超潜回热电厂的管道沟内,将雷管与导火索连接好,做成了15个引爆装置。

2001年3月16日凌晨2时30分许,靳如超从管道沟中钻出,搭乘一辆出租车,到建设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1号楼,将预先放置在楼旁的炸药分放到三单元的二层和四层(靳前妻父母的居住地)。下楼后搭乘出租车到棉三宿舍19号楼存放炸药的地方,想将炸药搬到约100米处的16号楼,但搬不动,于是便拦了一辆出租车到火车站,在站前街公共汽车站附近,以拉货为名,租用了栾城县冶河镇东留村个体运输司机王新停的一辆蓝色三轮摩托车,返回棉三宿舍放炸药处。

据王新停供述,他分两次将6袋半“鸡饲料”运到了棉三16号楼前的小路上。运“货”途中,王新停嫌原先讲好的25元车费太少,“货主”答应再多给他5元钱。因为这个“货主”听力不好,他们谈话的声音较大,被附近一个扫马路的清洁工人听到直往这边看。

此后,靳如超来到棉三16号楼北侧,将两袋炸药拖到1单元门内南墙根处;又将两袋炸药拖到了2单元楼门口内南侧墙根处;再将两袋炸药拖到了2单元门西侧阳台下(16号楼是靳如超的居住地,他认为邻居与他过不去);最后将剩下的半袋炸药放在了15号楼西侧的外墙根处(此处住着靳如超的父亲和继母,靳对继母非常仇视),插上引爆装置,重新返回到16号楼。大约4时10分许,靳如超将16号楼和15号楼的导火索依次点燃(16号楼有一处未爆)。

靳如超从棉三宿舍小南门逃出,跑到中山东路世贸中心门前,搭乘出租车到建设大街的市建一公司宿舍,分别插上引爆装置后,依次点燃了4层和2层的导火索。市建一公司宿舍爆炸现场北侧十几米一治安岗亭当晚值夜班的李志法师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3月16日凌晨将近4时30分,他脸朝北在岗亭中喝水,突然听见有人从岗亭外跑过,抬头一看,见一个穿深色衣服的中等个头男人向北跑进黑暗中,正纳闷间,就听见一声巨大的爆炸声,紧接着又是一声,把他震得从凳子上掉了下来。

据靳如超交代,爆炸发生时,他已经逃到了市建一公司宿舍北侧的棉一立交桥下。他马上搭乘出租车赶到电大街13号市五金公司宿舍。此时,路口炸油条的摊点已经在生火,他步行进院后,将炸药拖到1单元楼内(靳如超的前妻和她现在丈夫的居住地)南墙边,插上雷管和导火索,点燃后逃离现场。

爆炸发生前正在五金公司宿舍路南停车等客的出租车司机吴国辉告诉我们,2001年3月16日清晨4时30分,他正在打盹中突然听见有人敲车窗玻璃,打开车门,来人坐在吴师傅身后,说上火车站,没开出多远,那人又让开回去,吴师傅以为还有别人,车开到电大街就发现那里好像炸了窝,有人在街上飞跑,坐在身后的那个乘客让吴师傅赶快将车往后倒,车出电大街往东,一直开到民进街附近,那乘客给钱就走了,直到看见了通缉令,吴师傅才觉得那个乘客有些蹊跷。

据靳如超交代,从出租车上下来,他避开司机的视线拐进了民进街,将胡同口的炸药拖进了12号院的二层小楼下(生母留下的房产,2000年被姐姐转卖给他人),点燃引爆装置后,跑到光明街上。当时,在光明街小学西侧停着一辆出租汽车,车上的司机王志海正在睡觉。靳如超上车说要去留村,车过了胜利路又说要去元氏。王志海说他的车上没有押车人员,乘客去向不定他怕不安全,就在留村路口让这个乘客下车去搭乘前边路边停着的一辆出租车。

爆炸案发生后,从留村载靳如超去元氏的出租车司机王军林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3月16日凌晨租车的人,就是通缉令上的靳如超。并说当时靳如超坐在车后排听不见王军林说话,副驾驶还将过不过收费站的问话写在了纸上给他看。107国道元氏收费站路东一饭店的老板任增身也证实,3月16日凌晨5时30分左右,出租车司机王军林和一个中年男人曾到饭店来换过零钱。那个中年男人就是靳如超。

靳如超供述,绕过元氏收费站后,他搭乘一辆南行的中巴车逃出河北,然后多次换乘长途汽车,经郑州、漯河、武汉、衡阳、梧州、玉林……于2001年3月22日下午4时许到达北海市,3月23日上午8时多被北海市公安局抓获。

靳如超被带到爆炸现场进行指认。

为了验证靳如超能否一个人连续实施爆炸,公安部和石家庄市公安局于2001年3月25日清晨4时许做了模拟实验。参加试验的侦查员按照靳如超供述的作案过程和路线,一一进行模仿,结果全程仅用了39分钟。

靳如超,男,汉族,1960年12月7日出生,原籍江苏宿迁,8岁开始在石市光明街小学上学,9岁因病导致听力障碍,后转入棉三子弟学校上学。靳如超1976年在石家庄棉纺三厂五七劳动公司参加工作,1977年到棉三准备车间当工人,1984年结婚,1988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出狱后,靳如超没有正当的职业,修理过三轮车、推销过化妆品、非法倒卖过火车票。

和他一起上学的人回忆起学生时代的靳如超,说当时他的绰号叫“靳聋子”,浑身又脏又臭,他不搭理别人,别人也不爱搭理他。

靳如超的妹妹说,她从小就非常害怕哥哥靳如超,原因是他的性情太暴躁,动不动就打人摔东西。他不喜欢吃饺子,有一次,家里包了点饺子,他从外面回来看见,一下子就把桌子掀翻了。特别是1994年母亲因车祸去世后,靳如超的脾气更加乖戾。家人曾为其办过保外就医,但靳回来后就囚禁已经离婚的妻子,并把家里搅得鸡犬不宁,21天后又被重新收监。

爆炸中幸免于难的靳如超前妻认为,靳如超这个人脾气很特别,他很少与人交往,喜欢看科幻片和科技知识方面的书籍。耳朵虽聋,但视力很好,他原先有一把猎枪,枪法很准,还会驾驶汽车和摩托车。他俩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他的性情残暴,动不动就打骂人,往死里打人,而且生活放荡,常常出去鬼混。

靳如超的姐姐说,靳如超乖戾得要命,她怀孕的时候,靳如超让她给代写征婚广告,她没写,靳如超竟拿猎枪瞄准她,吓得母亲的叫声都变了调,她挺着大肚子就跑。靳如超出狱后姐弟很少碰面,见面靳如超就要钱,所以兄弟姐妹搬家,都不敢告诉靳如超地址。去年大家商量着把母亲留下的房子卖了,分给了靳如超1万元,靳如超却认为少给了他,为此两人结怨甚深。

说起靳如超,他的父亲和继母老泪纵横。靳如超的父亲指着自己脸上的疤痕说:“这都是靳如超打的。”他说,靳如超还曾用铁钩子将他前妻的腮帮子钩破。还有一次,靳如超把他前妻的手脚绑住,说要给她过电,吓得他前妻大声喊叫,邻居听见把电闸拉掉才没出事。靳如超对继母更是逢见必打,有一次甚至到厨房拿菜刀砍她。他继母一见他回来就跑,经常到派出所报告,希望将靳如超关起来。

曾经看押过靳如超的监狱管理人员介绍,靳如超1988年判刑后先在河北省第四监狱服刑,就因为他妻子来监狱探监时,狱友给他妻子倒了一杯水,靳就一口咬定狱友和他妻子通奸,非要杀了那人不可。后来,靳被转到深州监狱服刑。

负责16号楼的原棉三宿舍第一居委会主任吴淑兰在接受采访时告诉我们,靳如超父母离异,家庭不和,邻里关系也非常紧张。刑满释放后,他一直行踪不定,也断断续续到南方打过工。此人好吃懒做,有钱就花,花完就要,不给就闹。他多次到居委会要求给找工作,可给他介绍了四五个工作,他都不干,说是太掉价。靳与邻居闹矛盾,曾扬言要炸楼。案发前大家一直没有见过他,据说是去深圳打工去了。

靳如超正在石家庄北郊监狱服刑的弟弟,看到电视中播出的3·16爆炸案现场,毫不犹豫地说,“错不了,准是我哥干的,我哥心狠手黑,我俩以前也制造过炸药,他有这方面的技术。另外他报复心特强,谁得罪了他,他准会报复谁。”

一直参与审讯靳如超的石家庄市公安局副局长许振霞介绍说,靳如超是一个性格孤僻、充满仇恨、易走极端的人。2000年秋天,靳如超在石家庄结识了26岁的云南姑娘韦志花,当时韦志花身无分文,靳如超答应娶她并给她介绍工作。不料,靳如超带给她的是窘迫的生活和拳脚相加,韦志花失望之后于2000年年底逃回老家。2001年2月22日,靳如超追到韦志花的原籍云南,强迫韦跟他回石家庄,韦不从。3月9日,争执中靳如超用柴刀将韦志花砍死。杀死韦志花后,靳如超知道自己已经逃脱不了罪责,下决心破釜沉舟报复所有“对不起”他的人,于是,在短短的时间里,制造了这场惨绝人寰的悲剧。


豫冀鲁皖杨新海杀人抢劫强奸系列案

 

案情概要 

被害人孙胜军的63岁母亲石来英,承受着丧子丧孙的痛苦。

杨新海,河南省正阳县人,曾因盗窃、强奸被判刑一次,劳教两次。1999年出狱后,接连在河南、山东、安徽、河北四省的农村地区疯狂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10人,抢劫现金6300余元,强奸妇女6人,奸污尸体19具,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2003年11月,杨新海在河北省沧州市被捉拿归案。2004年2月1日被判处死刑。2004年2月14日,被依法执行枪决。

阜阳血案 

石家庄菜农魏现增一家被害现场。

2000年10国庆节期间的安徽省阜阳市,一派祥和、欢乐的景象。

10月2日清晨,阜阳市颍州区王店镇肖营村椿树庄村民开里准备下地干活时,发现家里的手推车破胎了,就到邻家借。开里来到远门大姑开某(女,63岁)家房前,几经呼喊却没有得到回声,以为老人睡过头了。于是,他推开房门,见炕上躺着的三个人都用被子蒙着头,屋里一片狼藉。开里掀开被角想喊醒大姑,却被眼前的景象吓得魂飞魄散———开某的头已经变形,上面糊满了血。

警车的鸣叫声撕碎了小村的宁静,警方在经过认真勘察后,发现被害人开某以及7岁的孙子、12岁的孙女被人用条形钝器打击头部致死,犯罪嫌疑人有对女孩进行性侵犯的迹象。

这一天,是杨新海制造血腥杀戮的开始,也是警方撒开网缉捕疑凶的开端。

 

搜寻目标

|血案发生后河北邢台县祝村镇李道村的村民都人人自危。

在阜阳杀人后,杨新海一连几天睡不着觉,受害者的头颅被铁棍敲击的声响,他们在垂死之际沉闷的喘息声,还有鲜血的腥味,像一张网似的罩住了他。

随着时间的推移,杨新海渐渐度过了心理的寒冬季节,他又开始活动了。他先是在河南省临颍县的一家农户偷了辆破自行车,又利用夜色掩护多次入户,盗窃了一些钱财,然后继续走村串乡卖小百货。

就如同是狼终究要吃肉一样,杨新海的那双贼眼没闲着,四处搜寻着下一个侵害目标。

2001年8月15日,是令河南省临颍县巨陵乡纺车流村居民胆寒的日子。那天夜里,村民邸某(女,42岁)、女儿刘某(14岁)、儿子刘某某(11岁)一家三口被杀死在家中。歹徒用条状钝器击打死者头部,然后对死者实行性侵犯。

那年秋天的一个夜里,周口市西华县康楼乡发生一起命案,同样是一个没有围墙的农户,家中的2人被撬门入室的歹徒夺去生命。

2001年冬天的一个夜里,在平顶山叶县县城东南的一个村里,又有一家围墙低矮的农户被洗劫,屋里熟睡的2人死于非命。

半年后的2002年7月28日凌晨,邓州市孟楼镇白楼村的张某(男,77岁)、妻子尚某(女,69岁)、孙女孙某(16岁)、张某(12岁)被杀死在家中。年轻的受害人遭到了性侵犯,室内被翻了个七零八落。

2002年10月22日,西平县宋集乡毛寨村村民方某(男,34岁),女儿方某(6岁)被杀死在睡梦中。

2002年11月8日夜,上蔡县邵店乡高李村委刘庄自然村又有5人被夺去性命。

2002年11月16日凌晨,蔚氏县张市镇刘庄村65岁的张某(女)和14岁的孙女惨遭毒手。

2002年12月1日,鹿邑县王皮留镇闫湾村一家三口被撬门入室的歹徒用类圆形钝器砸死在睡梦里。


陷入困境

那个穿红衣服的女孩就是孙圆圆,家住河北邢台县祝村镇李道村,今年8月5日,她和爸爸孙胜军、妈妈李树枝一同被杀害。

在杨新海疯狂作案的前两年内,一度让警方陷入茫然,甚而误入歧途。

在大多数案件中,警方都把视线锁定在本地人作案。其中部分原因是因为杨新海作案的地点不循常理,通常是路途不便的偏僻村庄,且因其多次入狱,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杨经常不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步行数十里赶到作案现场。事后又借夜色步行逃去,不留痕迹。所以当地村民几乎没有人对杨留有印象,这同时也常常给警方造成凶手就在附近的假相。

2002年1月6日驻马店市西平县人和乡刘庄村案件发生之后,河南省公安厅一位领导判断凶手已经逃往漯河,于是在现场只呆了40分钟之后就赶往漯河查找,但是没有发现任何线索。事后才知道,杨新海当夜作案之后,步行数十里赶到漯河,等到天亮乘头班车逃到了许昌。所以等天亮人们发现惨案的时候,杨已在近百公里以外的许昌。

在豫南发生一连串作案手法极其相似的案件之后,警方仍然没有把它们联系起来,原因在于各省各地公安部门沟通尚不畅达,未能建立互通的网络信息,对相似的案件没有并案。因此在前期杨新海四处流窜作案,而各地警方却是各自为阵,无迹可循。

 

并案侦查

范春和的老母不胜悲伤。

多起血腥杀人案相继发生,给河南警方造成极大压力。这种漫无头绪的状况在一次较为偶然的沟通后终于发生了变化。

2002年10月22日,西平县宋集乡翟胡村案件发生不久后,漯河警方有人来到西平,谈起案件,大家觉得发生在漯河临颖的“8·15”案件与西平案有些类似。西平刑警大队遂专门派人去临颖查看。

11月8日,驻马店市上蔡邵店乡高李村案发,4人被杀,2人被强奸,1人重伤。西平刑警大队也派人赶到现场,结果发现“作案手法几乎就是翻版”。

2002年11月中旬,河南省公安厅会同漯河、临颖、驻马店、西平、上蔡等市县警方在西平召开办公会,分析认定临颖、西平、上蔡三起案件应为一人所为,于是做出了并案侦查的决定,成立了“8·15系列杀人案侦破指挥部”。警方终于从纷繁的线索中理清了方向。

警方判断案犯是一名有前科的人。从2002年11月底,侦破重点放在排查1995-2001年8月以来因入室盗窃、抢劫、强奸的劳改、劳教释放人员身上。据称,西平县公安局刑警队一名副队长在32天内跑了豫南10个监狱,查询对比了1995~2001年8月间释放的,年龄在25~40岁之间的人员指纹3万多份,但没有发现线索。根据案犯在临颖和上蔡现场遗落的体毛,警方还对其中一些人员抽取了血样进行DNA对比,有些重点人员没能见到本人,就抽取其父母的血样。但是仍旧没有发现线索。在此期间,亦有不少在逃杀人犯落网,但是却与此案无关。

 

疯狂作案

68岁的父亲刘中原拿着儿子刘占伟的照片痛哭着。

与此同时,杨新海仍然在疯狂地作案。

2002年12月13日,许昌市鄢陵县马栏乡司家村,45岁的司德胜和其妻子朱娥英以及儿子司喜阳一家三口遇害。

2003年1月6日,杨新海重返西平县,来到人和乡刘庄,杀死了老妇刘栓、儿子刘占伟夫妇和一对孙儿女。

到2003年3月,杨在豫南一带至少作案十起。平均每月作案两起。

2003年春节前后,河南公安厅下发了一份“豫南8·15系列杀人案宣传提纲”,显示警方的视野已进一步扩大,将更多的案件并案侦破,但并不包括更早前发生在安徽阜阳境内的两起。

提纲写道:“2001年8月15日以来,在我省豫南地区的漯河、驻马店、开封、许昌、周口7市11县的农村发生了12起入室强奸、抢劫、杀人案件,死亡39人,重伤4人。”

提纲对犯罪嫌疑人特征的描述是:1.犯罪嫌疑人为1人,男性,年龄在25~40岁左右,身高1.60米~1.67米,体态中等偏瘦,中体八字步,行走时稍有左右摇晃,随身可能携带有作案工具。2.该犯罪嫌疑人熟悉农村生活和环境。长期有家不归,无家可归或时出时归流窜于农村地区、昼伏夜出、单身活动或游村串户。3.经济条件差、性格内向、孤僻、有前科或是有作案史。4.其家庭成员也有可能是受过打击处理的人员。

  警方还承诺“对提供重要线索使此案直接得以破获的有功群众,将奖励人民币10万元。”

据称,这份提纲仅在西平印刷了30多万份,并在重点地区逐户进行了发放。另外,在记者调查的漯河、许昌、周口等地,也有此类宣传单的发放。据警方透露,群众举报十分踊跃,有时仅仅是一个乡镇派出所一个月就能接到上百起举报。但是,这种大密度的工作进行了几个月,也未能发现真正的凶手。

随后警方进一步扩大了视线。2003年8月15日,公安部召集相关省份的刑侦部门在河南郑州召开会议,将安徽、山东等地的案件也并案侦察。

 

转移作案地

今年8月8日,石家庄桥西区东良厢村被惨遭灭门的一家五口:丈夫魏现增,妻子范玉华和三个孩子。

或许是宣传提纲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从2003年春节过后,杨新海在河南境内作案次数逐步减少,直至转移到山东、河北等地。

2003年4月2日凌晨,杨新海来到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桃园镇三李寨村,翻过低矮的土墙跳入院内,又拨开了堂屋大门,凶残地杀死了李永宁和新婚100天的妻子陈芒云。这一天,陈芒云怀孕正好3个月。

曹县公安局、菏泽市公安局重案刑侦人员和技术人员分别赶到了现场。在现场取证时,他们又主动与河南省开封市民权县公安局取得了联系。3月23日,民权县城关镇发生一起血案,4人被杀1人被强奸。

警方发现,两案手段极为相似。第二天,河南省公安厅专家来到现场。紧接着,山东省公安厅和公安部专家先后赶到。专家们侦察分析后决定,此案与河南的系列杀人案并案侦破。

5个月后的2003年8月5日,杨新海骑车来到河北省,在邢台市李道村杀死孙胜军一家3口之后又骑车离去。

三天后,他又出现在石家庄市桥西区东良厢村,杀死了菜农魏现增一家5口。

三天内连做两案,这在杨新海的历史中从未有过。最后的疯狂终于使他走到了末路。

 

沧州落网

被害人魏现增70多岁的父母亲相互劝说对方不要过分伤心。

2003年11月2日,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公室主任刘剑接到举报:在沧州市供销宾馆205房间内居住的一外地客人形迹可疑。

11月3日上午10时40分,刘剑发现嫌疑人正在沧州市铁路小学附近漫无目标地徒步走着。刘剑立即将情况向刑警大队长郑建军、教导员李建斌报告,然后带领2名民警继续进行跟踪。在穿过沧州市火车站南涵洞桥后,嫌疑人似乎有所察觉,加速步伐向西逃窜,刘剑等人追上前将对方控制住。经搜查,从嫌疑人身上搜出折叠刀一把和现金500元。这个人自称杨新海(又名杨柳、杨枝芽),1968年7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河南省正阳县汝南埠乡张家村杨陶庄东队人。1990年因盗窃被西安市霸桥公安分局劳教两年;1993年因扒窃被石家庄市长安分局劳教一年;1996年因盗窃、强奸被正阳县法院判刑5年,2000年提前释放后,在河南许昌、漯河、周口、驻马店一带以摆摊卖小百货为主。2003年9月份来沧,一直住在公园、车站等地,11月2日因换洗衣服入住沧州市供销宾馆。

在进一步盘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嫌疑人体貌特征与省公安厅通报的皖豫鲁冀系列案件嫌疑人相似。同时,嫌疑人自述外出时以自行车代步,行走路线与四省系列杀人案地点基本吻合。新华公安分局局长戴文福、主管副局长刘军立即命令刑警大队大队长郑建军、教导员李建斌派人抽取嫌疑人血样,送刑警支队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证明,嫌疑人血型恰恰与通报的犯罪嫌疑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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