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于1983年4月5号(前身是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建于1949年8月)。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由内卫、黄金、森林、水电、交通等部队和公安部领导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组成。
和平时期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下列安全保卫任务:
(一)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
(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三)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
(四)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五)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六)协助政法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的押运任务;
(七)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八)国家赋予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突发事件
主要是对突然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违法事件依法实施处置,包括处置叛乱事件、骚乱及暴乱事件、群体性治安、械斗事件等。反恐怖,主要是反袭击、反劫持、反爆炸。
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主要有黄金地质勘察、森林防火灭火,参加国家能源、交通重点项目建设,遇有严重灾害时参加抢险救灾。
1、武警总部(正大军区级)
现设司令部(副大军区级)、政治部(副大军区级)、后勤部(正军级)、各专业警种指挥部(正军级)及各机动师。
2、武警总部下辖的军级警种指挥机关
公安部警卫局
公安部边防管理局
公安部消防局
武警水电指挥部
武警交通指挥部
武警黄金指挥部
武警森林指挥部
武警总部是武警部队的最高领导机关,下辖内卫、黄金、森林、水电、交通、警卫、边防、消防部队(其中警卫、边防、消防部队同时接受公安部的领导)。在中国各级行政区划内,省级设武警总队,地区级设武警支队,县级设武警中队。
武警部队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设总部(大军区)、指挥部(军)、总队(正军级、副军级)、支队(旅、团)四级领导机关。
各省级(市、区)设武警总队(正军级、副军级),各地级(市、州、盟)设武警支队(旅、团级),各县级(地市辖区、市、县)、镇设有武警大队(营级)或中队(连级)。
武警部队拥有三大类、八个警种的部队。
一、内卫部队;
二、列入武警序列受国务院有关业务部门和武警总部双重领导的部队,由黄金、水电、森林、交通部队组成,是以军事化组织形式直接参与国家经济建设的特殊武装力量;
三、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管理的部队,即边防、消防、警卫部队。
可谓‘金木水火土’五行俱全,武警部队大约保持65万的总规模。
内卫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卫部队是武警部队主要组成部分,内卫部队——上海直辖市武警总队直升机受武警总部的直接领导管理。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机动师和总部直属单位。其主要任务:一是承担固定目标执勤和城市武装巡逻任务,保障国家重要目标的安全;二是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三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四是战时参与后方防卫作战。
黄金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部队主要担负以区域地质调查、矿产远景调查为主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任务和多金属矿产资源勘查任务、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任务,依法执行国家赋予的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常年跋山涉水、风餐露宿,被誉为我国黄金地质事业中的“国家队”。武警总部设黄金指挥部,下辖有黄金第一总队等部队。
森林部队
武警森林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森林部队主要担负东北、内蒙古、云南森林的防火灭火任务以及维护林区治安、保护森林资源的任务,武警总部设森林指挥部,下辖有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云南森林总队等部队。武警森林部队是全世界惟一一支守护生态的部队,担负着全国1亿6千多公顷森林、草原的执勤和防火灭火任务,可谓责任重大。5年来,森林部队广大官兵与大山为伍、与森林为伴,斗风雪、战严寒、扑烈火,共参与扑救森林火灾2000多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亿元。
水电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部队主要承担国家能源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其他建设任务。
武警总部设水电指挥部,下辖有水电第一、第二、第三总队等部队。武警水电部队是全军和水电行业近年来惟一一支参加三峡工程、西电东送、南水北调、西气东输、青藏铁路五大跨世纪工程建设的队伍。他们先后参与建设水利水电项目217个,其中重点工程项目150多个,特别是承建的糯扎渡、溪洛渡、锦屏二级、龙滩水电站和青藏输电线路等国家重点工程任务,先后获得国家建筑业最高奖“鲁班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及国家、行业科技进步奖。
交通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交通部队主要担负公路、港口及城建等施工任务。武警总部下设交通指挥部,下辖有交通第一、第二总队等部队。
边防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部队主要担负边境检查、边境治安管理和部分地段的边界巡逻、打击偷渡以及海上缉私。边防部队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管理,在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公安边防总队(公安边防局)。
消防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主要担负防火、灭火任务;在非暴力意外事件中救援平民等。消防部队由公安部消防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公安消防总队(公安消防局)。
警卫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主要担负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市主要领导及重要来访外宾警卫任务。警卫部队由公安部警卫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公安厅(局)设有警卫局。
特殊队伍
武警部队还有一小部分特殊队伍,如:国旗护卫队、国宾护卫队、仪仗队、礼炮队、警乐团、文工团、歌舞团等。
解放军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中国人民解放军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的的国家武装力量,遵守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武警部队
武警部队的性质,也就说明了它必须有和解放军部队的不同之处,主要就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军事性、地方性、公安性。
也就是说,必须要能让地方政府以及公安机关能够调得动、用得上。所以武警部队党委,就必须在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才能够便于完成工作。
①公安人员是国家公务员,而在武警部队中服役的是现役军人,不属于公务员。武警部队除由公安部门领导的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外,和公安部门没有直接关系,只是配合公安机关行动。
②公安人员的来源,就现在来说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从警校直接录入:
第二,从退伍军人中录用;
第三,全国每年各地都要举行招警考试,
通过考试择优录用。而军人除了到入伍时间录用之外,还有读军校和特招入伍两种。
③公安干警在违反了国家法律时,按照法律对国家公务人员犯罪进行处理;而武警官兵违反法律时,要按照军人违法犯罪进行处理,送交军事法庭。军队的职责,除了保家卫国之外,还有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在我国而言,解放军对外,武警部队履行对内职责。而对于警察来说,他们的职责就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
国务院主要负责武警部队日常任务赋予、规模和编制定额、指挥、业务建设、经费物资保障。国务院对武警部队的领导,主要通过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在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方面,武警总部接受公安部的领导和指挥,总队及其以下武警部队接受同级公安部门的领导。公安部部长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地、市、州、盟公安处(局)长,分别兼任武警部队和总队、支队第一政委。
中央军委主要负责武警部队的组织编制、干部管理、指挥、训练、政治工作。中央军委对武警部队的领导,主要通过四总部组织实施。
武警部队平时执行正常勤务的兵力使用,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需要使用武警部队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可按照规定权限调动使用本行政区域内的武警部队。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动使用武警部队时,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
武警为现役部队,归中央军委直属,武警部队干部,必须经过战士提拔或由应届大学生参加武警军校考试,入学后完成3到5年学业,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提拔为干部。注意公安现役部队(即武警消防、边防、警卫部队)的人员可由公安人员直接调任并授予武警警衔,如崔芝昆2011年7月,被授予武警少将警衔,崔芝昆此前任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一级警监,2010年12月,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正军职)。另有武冬立等人也是这种情况。
武警警衔标志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相同,但称呼改为“警衔”。如解放军上校军官,武警则称上校警官。
武警07式警服与解放军陆军07式军服整体系统一:主要颜色为橄榄绿色;服饰标志配有肩章、级别资历章、警种胸标、臂章、姓名牌或国防服役章。
根据武警部队编制体制调整改革总体安排,武警部队机关自2016年2月29日开始佩戴新式姓名牌、胸标、臂章。
新式姓名牌尺寸、字体与军队一致,
底色保留原深橄榄绿色。新式胸标分金属和织唛两款九类,用“武警”“北京”“8610(机动部队代号)”“院校”“交通”等字样区分单位,胸标中心图案由盾牌和双枪构成,双枪以56式半自动步枪为原型,象征军事属性,左右两侧为长城象形设计,象征武警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盾牌是武警部队的特色符号,盾牌下配橄榄枝,寓意和平稳定。
新式臂章分为通用臂章和特殊勤务臂章,通用臂章全部队统一款式,用于常服、执勤服、作训服、作训大衣、棉大衣、文工团演出服。特殊勤务臂章共八类,分别为仪仗队、国旗护卫队、国宾护卫队、救援、特战、猎鹰突击队、雪豹突击队和飞行分队臂章,佩戴于各自专业服装。
新式臂章与现行臂章相比,有5点不同:一是外形轮廓、尺寸作了改进,与军队保持一致;二是改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全称,指代更加明确;三是对橄榄枝进行了变形设计,开口外展,增强了美观性;四是图案颜色由深黄改为浅黄,底色加深,对比效果更佳;五是除国宾护卫队臂章仍保持黄色包边外,其余臂章均改为浅绿色包边。新式臂章缀钉方式为两种,作训服装采用粘贴式,常服采用插袢式。
武警部队将于2016年5月1日统一换发新式标志服饰。
武警警衔
武警警衔,是区分武警等级、表明武警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武警的荣誉。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制度与解放军军衔制度相同。实行士兵警衔制度,在称谓上应与人民解放军有所区别,授 予士官警衔的改称为“警士长”、“专业警士”、“警士”,士兵在警衔前冠以“武警”。其他士兵的警衔等级区分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军衔等级区分相同。[1]
军衔是区分军人等级、表明军人身份的称号、标志,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
通常由将官、校官、尉官、准尉、士官、士兵构成其等级体系,有的国家还设有元帅。以置于肩、领或袖、帽等处的专门徽章符号,标志军人的军衔等级和所属军种、兵种及专业勤务。军衔的种类,按其性质,可分为正式军衔、临时军衔和荣誉军衔;按兵役,可分为现役军衔、预备役军衔和退役军衔。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军衔是军人的终身荣誉,非经法律判决不得剥夺,具有一定功绩的军人退役后,在规定的场所有权着佩带军衔符号的军服。实行军衔制度,有利于提高军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加强军队的组织纪律性,方便军队的指挥和管理,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对国际联盟作战和军队交往也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执行公安保卫任务,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执行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为加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有利于部队的指挥和管理,增强团结,提高战斗力,实行武警警衔制度。
武警警衔按服役制度可分为三类: 义务兵分为两级;调整前士官分为三等九级,调整后分为两等七级;警官分为三等十级。
义务兵
1、武警列兵(第一年)
2、武警上等兵 (第二年)
士官
一、原士官武警警衔
1、初级士官:武警一级士官、武警二级士官
2、中级士官:武警三级士官、武警四级士官
3、高级士官:武警五级士官、武警六级士官
二、调整后士官警衔
2009年7月,全军和武警部队施行新士官制度,士官军衔由原先的三个等级6个衔级调整为三个等级7个衔级,称谓(武警称谓相应改为警士) 由低至高分别为:
1、初级士官:武警下士、武警中士
2、中级士官:武警上士、武警四级军士长
3、高级士官:武警三级军士长、武警二级军士长、武警一级军士长
警官
1、尉官:武警少尉、武警中尉、武警上尉
2、校官:武警少校、武警中校、武警上校、武警大校
3、将官:武警少将、武警中将、武警上将
注:武警院校学生、国防生、入伍集训干部授予学员警衔
图片展示:
1、将官
武警上将为正大军区职警官的主要警衔。武警上将是武警最高警衔,一般授予武警部队司令员、政治委员。
武警中将是副大军区职警官的主要警衔。武警中将还是武警正大军区职警官和正军职警官的辅助警衔。
武警少将为正军职警官和副军职警官的主要警衔。武警少将还是武警副大军区职警官和正师职警官的辅助警衔。
2、校官
武警大校为正师职警官的主要警衔。武警大校还是武警副军职警官和副师职警官的辅助警衔。
武警上校为武警副师职警官和正团职警官的主要警衔。
武警中校为武警副团职警官的主要警衔。此外,它还是武警正团职警官和正营职警官的辅助警衔。
武警少校为武警正营职警官的主要警衔。此外,它还是武警副团职警官和副营职警官的辅助警衔。
3、尉官
武警上尉为武警副营职警官、正连职警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武警副连职警官的辅助军衔。
武警中尉为武警副连职警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武警正连职警官和排职警官的辅助军衔。
武警少尉为武警排职警官的主要军衔。武警少尉是武警警官警衔中最低的一级。
4、武警文职干部
武警上尉为武警副营职警官、正连职警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武警副连职警官的辅助军衔。
武警部队中从事教学、科研、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及体育事业的干部一般为文职。文职干部最高服役年龄可达60岁,职务由办事员(排级)到正局级(正师职),但在肩章上不作区分。文职干部肩章分硬、软两种,软肩章为着制式衬衣或作训服时所佩戴。
5、学员
武警学员肩章为在警校学习的学员所佩带。肩章分硬、软两种,软肩章为着制式衬衣或作训服时所佩带。
凡武警院校毕业初到部队的学员均需有一年实习期,实习期间不授予警衔,仍佩带警校学员肩章。
6、士兵
7、礼仪兵
礼仪肩章是担负天安门国旗护卫、外宾车队护卫等重大礼仪任务的武警士兵佩带的一种特殊肩章。武警士兵礼仪肩章分为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二等五级。


评论 COMMENT 共 0条
你未登录,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