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三公
2.中书省
3.内阁
4.六部
5.都察院
6.通政使司
7.大理寺
8.翰林院
9.国子监
10.六科
11.五寺
12.詹事府
13.太医院
14.中央派出官员
明朝中枢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皇帝的辅佐官,职位崇高,但无定员,无专责,实际上是虚衔。中期以后,成为大臣加官或赠官(生而授为加,死而授为赠)。万历时张居正为太师,掌有实权,是特例。
注:三公三孤区别: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都是东宫官职,均负责教习太子。太子太师教文,太子太傅教武,太子太保保护其安全。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均是他们的副职。古代不少人的太子太保等头衔只是一个荣誉称号,并不是真的给太子上课(比如清代刘墉),有的皇帝根本就没太子,也封别人做太子太保。有的皇帝还是小孩,就封别人做太子太保。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正一品衔;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三师”从一品衔;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从一品衔,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三少”正二品 。
明代初设中书省(注:中书省掌行政大权,统领六部),有左、右丞相。明朝中书省,为明朝初期(公元1368年至公元1380年即洪武十三年)的行政中枢。其中丞相为明朝中书省的最高级长官(国务院总理),负责统领六部。明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1380年(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3.内阁(最初相当于今天的最高智囊团,后相当于今天的国务院)
明朝内阁,为明成祖首先确立。乃是明朝1402年(建文四年)至1644年(崇祯十七年)的皇帝咨政机构,此后权力逐渐增大,后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明太祖废除宰相。起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为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大学士均因有太子经师的恩情,而得以累加至太子三孤身份,地位日益受尊崇。宣宗时期,朝廷事无大小,宣宗均悉数谘询大学士杨士奇的看法而决定。虽然吏部尚书蹇义、户部尚书夏原吉召见时得以参与各部事宜,然而其还远不如杨士奇等内阁成员得以亲自接见。自此,内阁的权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
4.六部(大致对应今天相应的各部,各部最高长官对应今天的部长)
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朱元璋杀左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丞相,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直接秉承皇帝意旨办事。初置四辅官,以春、夏、秋、冬为名,不久废去。洪武十五年,仿宋朝制度,设殿阁大学士,当时设有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文华殿等大学士之名,后称为“内阁”。开始设立时,大学士之职掌“侍左右,备顾问”,秩为正五品。成祖时,大学士开始参预机务,仁宗时,阁臣之权渐重。到世宗嘉靖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大臣之阁衔随之变动。大学士的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上,成为事实上的宰相,首席大学士称为“首辅”,权力极重。
明朝中枢设六部。
吏部:(相当于组织部+人事部)有尚书(人事部部长)(正二品)一人,左右侍郎(正三品)(副部长,下同)各一人。吏部职权特重,为六部之首。
户部:(相当于财政部、民政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造币)、税务总局等各部门)有尚书(财政+民事+商务等部部长)一人,左右侍郎(副部长)各一人。
礼部:(相当于教育部、文化部、宣传部等部门)有尚书(部长)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
刑部:(最高法院)有尚书(院长)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分司同户部)。
兵部: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兵部尚书相当于国家军委会主席)。
工部:(工程部)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工部尚书相当于今天的建设部部长)。
另:旧都南京也设六部,称南六部,另有一套职官,但又不全置,其职权远不如北京六部。一般是安置地位崇高之退闲大臣之所。
洪武十三年,罢御史台。洪武十五年,更置都察院(检察院)。左都御史掌都察院(最高检院长),与右都御史(副院长)同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qiān)都御史(检察官),正四品。巡按(省检察院院长)称为“代天子巡狩”。明朝检察权很高,监察御史品级不高,出外巡查时权力却很大。
洪武十年置通政使司(信访局)。通政使,“掌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信访),正三品。左右通政、誊黄右通政各一人,正四品。左、右参议,正五品。内外奏疏,须经通政司达上,径自封进者可参驳。朝会引奏臣民言事,机密不时入奏。有违误则籍而会请。“凡议大政、大狱及会推文武大臣,必参与。”通政使是明朝“大九卿”之一。
大理卿掌大理寺(最高法院),正三品。左、右少卿(正、副院长),正四品。左、右寺丞(法官),正五品。大理卿掌“审谳,平反刑狱之政令”。左、右寺,分理京畿、十三布政司刑名之事。大理寺与刑部、督察院合称“三法司”,会审重大案件。大理卿与六部尚书、左都御史、通政使合称“大九卿”。
翰林院相当于现在的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翰林学士(正五品)掌翰林院。另有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并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并正六品。殿试点中状元者,授修撰(从六品);榜眼、探花,授编修(正七品)。掌制诰、史册、文翰、讲读经史、修撰国史等事。
掌教育。祭酒(教育部部长)掌国子监,从四品。副手司业,正六品。另有五经博士、助教、学正等官。下设五厅(绳愆qiān厅:纠正过失的地方、博士厅、典簿厅、典籍厅、掌馔厅)、六堂(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迁都北京后,南京仍设国子监,时称“南监”,北京则称“北监”。
即吏、户、礼、兵、刑、工。掌封驳(以皇帝名义发出的制敕,给事中要对其进行核查,审查有无不妥之处,如发现不当时,可以封还并奏报)六部百司之事。有都给事中各一人,左、右给事中(言官,相当于今天的纪检委)各一人,给事中等官。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光禄寺:主管宴享。太仆寺:管马。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詹事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事一人,正四品少詹事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詹事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太医院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安抚使]朝廷派往边疆重要地区统辖军民的官员。明代仅在少数民族地区设有此官,官阶一般是正三品,如原来官衔在二品以上,派出时则称安抚大使。
[巡按]明代派遣监察御史分赴各省区巡视,考核吏治,称为巡按,一般仅有六品官。官阶虽不高,但可以与省区行政领导分庭抗礼,知府以下要服从他的指使,事毕回京。
[巡抚]明代凡是文职官员奉命出朝,统称“巡抚”,这官职是临时性的。巡抚的职责随时随事随人而施。
[经略安抚使]此后大多经略安抚使统管军民。明代只称“经略”而不称“经略使”,官阶比总督略高。官阶一般为正二品或从一品。
[钦差大臣]明代由皇帝亲自派遣,出外办理重大事件的官员称为钦差。
[转运使]唐代经理江淮米粮、钱币、物资运输的官员,宋代称漕司,明清两代称漕运总督,一般是二品官。
这些由中央派出到地方工作的官员,为临时的官职,任务完成之后,回朝复旨,职务也就自然取销。宣德之后(1426—1435),许多巡抚不再回朝,而成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
[洗马]洗马即前马,也是先驱的意思,是太子的侍从,一般为三品。
[驸马]“驸”就是“副”的意思。驸马都尉与奉车都尉都是奉陪皇帝乘车的近臣。魏晋以后皇帝的女婿常授以驸马都尉,因此,驸马成为皇帝女婿的专门称号,而不是官职。明代沿用这个名称,
[郡王]隋唐以后,郡王为次于亲王一等的爵名。清代郡王并不取郡名,而是取美名冠之,如顺承郡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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